工业冷凝器、汽水换热器
一、设备技术参数
1、汽水换热器基本参数:
设备名称 | 设备规格 | 设备重量(Kg) | 主要材质 | 数量 | |
---|---|---|---|---|---|
汽水换热器A | BEM377-1.0-15 | 960 | 20/Q245R | 2台 |
2、汽水换热器A/B压力容器技术条件及数据:
| 壳侧 | 管侧 |
设计压力MPa | 1.0 | 0.5 |
工作压力Mpa | 0.7 | 0.4 |
设计温度℃ | 170 | 40 |
操作温度℃ | 150 | 35 |
介质名称及特性 | 蒸汽 | 水 |
腐蚀裕量㎜ | 1.5 | 1.5 |
进出口口径 | DN80 | DN100 |
换热面积㎡ | 15 | |
管子外径/壁厚/管长 | Φ25×2.5 | |
主体材料及供货状态 | Q245R热轧 | 20# 正火 |
容器类别 | 一类(D1) |
3、铭牌、管口、支座及接地板方位见管口方位图。
三、设备供货范围
汽水换热器的转化设计、制造、检验,具体如下:
1、本技术协议提供为汽水换热器BEM377-1.0-15;
2、汽水换热器按甲方所认可的图纸和技术参数进行制造供货,所有设备按国家相关标准进行制造、检验和验收。
3、汽水换热器设备为整体交货。
四、所制作设备的加工制作
1、材料:设备主体材料(钢板、换热管、锻件等)按图纸要求选用,并提按质量保证计划要求对材料表面质量及质量证明文件进行验收。
2、下料、成形、加工、组对、焊接及焊接接头无损检测按工艺要求严格执行。
3、水压试验及热处理:所制作设备满足图纸各项技术要求后,对有些需热处理的设备按图纸要求进行热处理,并有详细的热处理记录和相关的热处理合格报告。按图纸规定要求进行相应水压试验,并出具相应的水压试验报告。
五、工业冷凝器、汽水换热器技术资料的交付
1、合同签订后3日内,乙方向甲方提供设计图纸,甲方签字确认后乙方投产,设备完工后交付甲方,交货时乙方向甲方提供所供设备竣工资料、竣工图纸等技术资料正本各一份。
六、设备制作、检验所遵循的标准
1、《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》
2、《钢制压力容器》
3、《压力容器法兰分类及技术要求》
4、《钢制压力容器焊接规程》
5、《钢制压力容器焊接工艺评定》
6、《压力容器用碳素钢和低合金钢锻件》
7、《压力容器用钢板》
8、《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》
9、《气焊、手工埋弧焊及气体保护焊缝坡口基本形式及尺寸》
10、《切割加工通用技术条件》
七、设备的整体检验
1、设备整体检验除应符合上述各项指标外,其余还应符合总图技术要求。
2、设备的水压试验,试验工艺可执行《压力容器压力试验和气密性试验工艺规程》规定。
3、检查接管、地脚螺栓孔,接地板和铭牌座等方位是否符合管口方位图。
4、检查零部件加工、设备整体检验报告和质量证明书,原材料材质保证书,X射线报告等软件资料。
5、按要求对设备的外表面的油漆质量进行检查验收。
八、 售后服务
产品出厂后,在验收、调试、运行过程中,据甲方需要,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24小时内作出答复;如需现场解决,乙方48小时内派有关人员到达现场处理及解决技术问题。质保期满后,以优惠价格进行维修。
九、质保期
设备投入正常运行后12个月内或自设备到货后18个月内,两者以先到为准。
十、其它
1、本技术协议经过双方签字生效,本技术协议作为商务合同的附件,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
2、本协议一式四份,双方各执两份。
3、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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